袁安碑-拓本之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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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徒公汝南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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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袁安召公。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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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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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二月庚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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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孝廉,除郎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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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,十一月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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午除给事谒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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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年正月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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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东海阴平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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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年二月辛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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迁东平,城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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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三年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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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丙辰拜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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郡,守。十七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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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月庚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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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拜河南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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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八年六月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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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拜太仆。元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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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年五,丙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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拜司空。四年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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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己卯拜司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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孝和皇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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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元服,诏公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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宾。永元四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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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癸丑薨。闰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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庚午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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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徒公汝南女阳袁安召公。授《易》孟氏。永平三年二月庚午以孝廉除郎中。四,十一月庚午除给事谒者。五年正月乙,迁东海阴平长。十年二月辛巳迁东平,城令。十三年十二月丙辰拜楚郡,守。十七年八月庚申征拜河南尹。初八年六月丙申拜太仆。元和三年五,丙子拜司空。四年六月己卯拜司徒。孝和皇帝,加元服,诏公为宾。永元四年,月癸丑薨。闰月庚午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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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敞碑出土后八年而此碑始出。碑之广一如敞碑。篆书十行,行存十五字,下截残损,行各阙一字。计完碑当每行十六字。碑穿居第五六行,第七八字之处,较他碑为低,在汉碑中为仅见。书体与敞碑如出一手,而结构宽博,笔势较瘦。余初见墨本,以为伪造。后与敞碑对勘,始知二碑实为一人所书,石之高广亦同式也。广今营造尺二尺二寸六分,高当为四尺六寸。安卒于和帝永元四年,碑称孝和皇帝,则非当时所立可知。或敞葬时追立此碑,未可知也。碑中所叙事迹与《后汉书》明帝、章帝、和帝纪及本传多合。除郎中及给事谒者见《后汉纪》,惟纪作郎谒者耳。和帝加元服为永元三年正月甲子事,诏安为宾,见《东观汉记》。楚王英谋反,明帝纪系之永平十三年十一月,传称明年三府举安能理剧,拜楚郡太守,岁余,征为河南尹。《后汉纪》云:永平十三年十二月,楚王英谋反,十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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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夏四月,故楚王英自杀。于是有司举能治剧者,以袁安为楚郡太守,顷之,征入为河南尹。碑称十三年十二月丙辰拜楚郡太守。十七年八月庚申征拜河南尹,此二职迁拜年月并与袁纪范书不合。碑又云,建初八年六月丙申拜太仆,则与《后汉纪》所云为河南尹十年之说正合。是就职楚郡太守及河南尹之岁月当以碑为正也。召公传作邵公,亦当以碑为正。汝南女阳,又见西岳华山庙碑。按汉书地理志汝南郡作汝,女阳、女阴并作女,阚骃云,本汝水别流,其后枯竭。号曰死汝水。故其字无水。《续汉书》郡国志则皆作汝。疑县名之字。当本作女,《续汉志》误也。今传世封泥。有汝南太守章,汝南尉印,女阳左尉。铜器中又有女阴侯鼎,凡郡名皆作汝,县名皆作女,是其证也。正作匹、闰作、薨作、葬作,并与六书不合。许叔重云乡壁虚造不可知之书,变乱常行,以耀于世者,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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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是也。碑中所纪干支以长历推之悉皆符合,其拜司徒之日为元和四年六月己卯,按是月丁卯朔,己卯为十三日,章帝纪误作癸卯,非是月所应有,当据碑以正之也。此碑可疑之点有三:碑穿太低,与他碑不同,一也;书法不如敞碑,二也;正闰等字不合六书,三也。二三两点前已辨之,惟碑穿之不中程式,实不可解。其可信之点亦有三:汝南女阳与《汉志》及封泥文华山碑文合,一也;六月己卯拜司徒,可订正章帝纪癸卯之误,二也;任城旧属东平,章帝元和元年分东平为任城国以封刘尚,《续汉志》据后者书之,以属任城国。碑叙永平十年迁东平任城令,与事实合,三也。凡此三点,皆为人所易忽者,作伪者焉能精细若此,故余断其必不伪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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兹补其阙文绘碑图如左:司徒公汝南女阳袁安召公。授《易》孟氏学。永平三年二月庚午以孝廉除郎中。四年十一月庚午除给事谒者。五年正月乙亥,迁东海阴平长。十年二月辛巳迁东平任城令。十三年十二月丙辰拜楚郡太守。十七年八月庚申征拜河南尹。建初八年六月丙申拜太仆。元和三年五月丙子拜司空。四年六月己卯拜司徒。孝和皇帝,加元服,诏公为宾。永元四年三月癸丑薨。闰月庚午葬。右录马叔平社兄碑跋,丙子孟春鹤庐丁辅之识于小沙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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