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武三年十二月,癸丑朔。乙卯,都乡啬夫宫以廷所。以实,臧五百以上,辞已定,满三日而不更言请。爰书验问。恩辞曰:颍川昆阳市南里,年六十六。华商、尉史周育当为候粟君载鱼之觻。
移甲渠候书召恩诣乡。先以证财物故不。者,以辞所出入,罪反罪之律辨告,乃。六岁,姓寇氏。去年十二月中,甲渠令史。得卖。商、育不能行。商即出牛一头,黄、特、齿
八岁,平贾直六十石,与它谷十五石,为(谷)七十五石,育。谷卌石,凡为谷百石,皆予粟君,以当载鱼。到觻得,贾直:牛一头、谷廿七石,约为粟君卖鱼。特、齿八岁,以谷廿七石予恩顾就直。后二、三。
出牛一头,黑、特、齿五岁,平贾直六十石,与它。就直。时,粟君借恩为就,载鱼五千头。鱼沽出时行钱卌万。时,粟君以所得商牛黄。三当发,粟君谓恩曰:黄牛、微庾,所得。
育牛黑、特,虽小,肥,贾直俱等耳,择可用。粟君借犍牛。恩到觻得卖鱼尽,钱少。用者持行。恩即取黑牛去,留黄牛,非从。少,因卖黑牛,并以钱卅二万付粟君妻业。
少八岁。恩以大车半侧轴一,直万钱;羊韦一。(卢)一,直六百,□索二枚,直千,皆置。恩籴大麦二石付业,直六千,又到北部。为钱二万四千六百,皆在粟君所。恩以负。
枚为橐,直三千;大笥一合,直千;一石。业车上。与业俱来还,到第三置。为业卖肉十斤,直谷一石,石三千,凡并。粟君钱,故不从取器物。又恩子男钦。
去年十二月廿日为粟君捕鱼,尽今(年)正月、闰。市庸平贾大男日二升,为谷廿石。恩居觻。贾谷十三石八斗五升,直觻得钱五。毕。恩当得钦作贾余谷六石一斗五升。
月、二月,积作三月十日,不得贾直。时。得付业钱时,市谷决石四千。以钦作。五万五千四,凡为钱八万,用偿所负钱。付。恩从觻得自食为业将车到居延。
行道廿余日,不计贾直。时,商、育。贾予恩已决,恩不当予粟君牛,不。皆平牛直六十石与粟君,粟君因以其。相当谷廿石。皆证也,如爰书。
建武三年十二月,癸丑朔。戊辰,都乡啬夫。而不更言请者,以辞所出入,罪反罪之律。中,甲渠令史华商、尉史周育当为候。贾直六十石,与它谷十五石,为谷七十五石。育。
宫以廷所移甲渠候书召恩诣乡。先以证。辨告,乃爰书验问。恩辞曰:颍川昆。粟君载鱼之觻得卖。商、育不。出牛一头,黑、特、齿五岁,平贾直六十石,与。
财物故不以实,臧五百以上,辞以定,满三日。阳市南里,年六十六岁,姓寇氏。去年十二月。能行。商即出牛一头,黄、特、齿八岁,平。它谷卌石,凡为谷百石,皆予粟君。
以当载鱼就直。时,粟君借恩为就。出时行钱卌万。时,粟君以所得商牛黄。微庾,所将育牛黑、特,虽小,肥,贾直。觻得卖鱼尽,钱少,因卖黑牛,并以。
载鱼五千头到觻得,贾直:牛。特、齿八岁,谷廿七石予恩顾就直。俱等耳,择可用者持行。恩即取。钱卅二万付粟君妻业,少八岁。恩。
一头、谷廿七石,(约)为粟君卖鱼沽。后二、三日当发,(粟君)谓恩曰:黄牛。黑牛去,留黄牛,非从粟君借牛。恩到。以大车半 磨轴一,直万钱;羊韦一枚为橐。
直三千;大笥一合,直千;一石去卢一,直六百。直谷一石,到弟三置,为业䊮大麦。欲取轴、器物去。粟君谓恩:汝负我。为粟君捕鱼,尽今年正月、闰月、二月,积。
□索二枚,直千,皆在业车上。与。二石。凡为谷三石,钱万五千六百,皆。钱八万,欲持器物?怒。恩不取。作三月十日,不得贾直。时,市庸。
业俱来还到北部为业买肉十斤。在业所。恩与业俱来到居延后,恩。取器物去。又恩子男钦,以去年十二月廿日。平贾大男日二升,为谷廿石。恩居。
觻得付业钱时,市谷决石四千。并。坐斩来到居延,积行道廿余日,不计。以钦作贾谷,当所负粟君钱毕。贾直。时,商、育皆平牛直六十石。
恩又从觻得自食为业将车。与粟君,因以其贾与恩,牛已。决,不当予粟君牛,不相当谷廿石。皆证也,如爰书。
建武三年十二月,癸丑朔。辛未,都乡。就,载鱼五千头到觻得,就贾。以为□,因卖,不肯归以所得就。书曰:恩辞不与候书相应,疑。
啬夫宫敢言之。廷移甲渠候。用牛一头,谷廿七石,恩愿沽出时。直牛,偿不相当廿石。书到。非实。今候奏记府,愿诣。
书曰:去年十二月中,取客民寇恩为。行钱卌万。以得卅二万。又借牛一头。验问。治决言。前言解廷邮。乡爰书是正。府录:令明处
更详验问。治决言。谨验问,恩。钱万五千六百,又为粟君买肉。粟君钱毕。粟君用恩器物。爰书,叩头死罪死罪敢言。
辞,不当与粟君牛,不相当。籴三石,又子男钦为粟。币败,今欲归恩,不肯受之。
谷廿石,又以在粟君所器物直。受。爰书自证。写移。
右爰书。十二月己卯,居延令守丞移甲渠候官。(候所)责男子(寇恩事,乡口辞),爰书自证。写移(书到辞),爰书自(证)。须以政不直者法亟报。如律令。掾党、守令史赏。建武三年十二月候粟君所责寇恩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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